“经济法”是教育部确定的高等院校工商管理类专业核心课程,同时也是高等院校经济学专业的必修课或选修课。编写本书主要是为该课程提供教材,也适用于其他读者了解一些经济法方面的基础知识。
本书的编写特色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突破原有的经济法结构,构建适用于经济类和2F_商管理类专业的经济法课程体例。本书紧密围绕工商管理类专业法学教育的基本目标,兼收民法、商法、经济法的基本内容而编写。原因有两点:一是因为经济法作为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与其他部门法律之间,尤其是民商法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一般说来,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商法可以看作是民法的特别法。而经济法,理论界比较多的观点认为是调整经济管理法律关系以及与此密切联系的经济协作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它更多地强调经济行为中的国家意志。但是,在民商事法律规范中,大多是调整各类主体之间商品经济关系的行为规范。因此,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民法也是经济法。而且,民法对其他经济法律规范也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从我国现有的立法状况看,很多具体的法律、法规当中,既包含有一般意义上的民事法律规范,也有体现国家管理社会经济生活的经济法律规范,因此,以纯粹的经济法来确定本书的体例,具有片面性。二是对工商管理专业学生进行法学教育的基本目标是使学生了解和掌握我国有关经济法律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在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的同时,能够正确运用法律手段处理和解决工商管理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而要具备这一素质,单纯地掌握经济法是无法实现的。
第二,内容上力求将最新的经济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民法常识性的知识融入教材之中,突出实际运用。首先,本书主要是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同时参照有关司法解释,围绕市场经济运行中最常见的经济法理论和实践问题编写而成。近几年,我国经济方面法律的立法步伐加快,全国人大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进行了较大的调整。本书本着与时俱进的精神,重点介绍相关法律的最新规定。其次,注意与课程计划中有关课程的配合,处理好与后继课程如《金融法》、《税法》和《国际商法》的关系,做到既相互衔接,又避免重复;最后,贯彻“少而精”的原则,同时考虑到经济类与管理类学生的知识结构和专业要求,控制分量,精选内容,选择上尽量和学生所学专业相联系,避免经济法学界对许多问题的不同争论,目的在于使学生在以后实际工作中能应用。
本书由张鹏群、鲁志昆、赵延波三人撰稿,其中,民法基础、独资企业法、合同法、担保法、专利法由张鹏群编写;公司法、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由鲁志昆编写;合伙企业法、商标法由赵延波编写。最后由张鹏群负责统稿。
限于编者的学术水平,书中难免有不当之处,恳请读者不吝指正。
编 者
2008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