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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成本模式的转移价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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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划制造成本型内部转移价格 适用范围:适用于采用制造成本法计算产品成本的成本中心之间的往来结算。 优点:将责任会计的责任成本核算与财务会计的产品成本核算有机地联系起来,没有虚增成本和虚增占用数额的现金,便于资金预算的分解落实。 缺点:没有与责任中心真正创造的利润联系起来,不能有效地调动责任中心增加产量的积极性。 2.计划变动成本型内部转移价格 适用范围:适用于采用变动成本法计算产品成本的成本中心之间的往来结算。 优点:符合成本性态,揭示成本与产量之间的关系,反映责任中心的成本节约或超支,考核责任中心的工作业绩,有利于企业及各责任中心判断是否接受订货进行生产。 缺点:不能反映劳动生产率的变化,产品单位成本中有固定成本的影响,从而割裂了固定成本与产量之间的内在联系,也不利于调动各责任中心增加产量的积极性。 3.计划变动成本加计划固定总成本型内部转移价格 适用范围:适用于采用各种方法计算产品成本的成本中心相互之间的往来结算。 优点:包含前述两种方法的全部优点,与产量有内在的归属关系。能够合理体现转移产品的劳动耗费,便于各责任中心正确计算产品成本。 缺点:较难合理确定计划固定总成本。在一个责任中心同时为几个责任中心提供产品的情况下,所需计划分配比例很难确定,无助于调动各责任中心增加产量的积极性。 4.计划制造成本加利润型内部转移价格 适用范围:适用于人为利润中心之间的往来结算。 优点:有利于调动各责任中心增加产量的积极性,克服前述种成本型内部转移价格的缺点。 缺点:计算的利润不是企业真正实现的利润,使产品成本核算不够真实,成本核算工作量大,会虚增各责任中心的流入量和资金占用额。 |